什么是分级诊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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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分级诊疗制度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并按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便捷的双向转诊,从而建立科学有序的诊疗秩序,确保病人得到适宜治疗。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政策措施可概括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基层首诊,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双向转诊,就是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黄立勋说,为有序开展双向转诊,省卫计委要求各层级医疗机构制定和公示本院疾病诊疗目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全科医学科,负责联系转诊事宜;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病床,确保转诊患者可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与住院服务。

      急慢分治,就是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

      上下联动,就是加快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提高服务基层能力,落实双向转诊职责,合理分流患者,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局面。

二、如何保障危重患者?

      特殊情况患者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按照指导意见,原则上患者要逐级转诊,那么如何保障危重患者病情不被延误?黄立勋说,考虑到疾病本身的轻重缓急不同和患者的个体差异,为保障医疗安全,我省特别规定了可以不经转诊的几种特殊情况,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患者和术后复诊患者可不经转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区分离等情况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三、如何让群众愿意去基层看病?

      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

      群众看病,最关心的是能否找到好医生。黄立勋说,一方面通过培养培训、定向招聘、退休人员返聘,上级医疗机构派驻等多种形式,打造一支基层留得住、群众信得过、技术过得硬的全科医生队伍。特别是以县、市为单位组织二、三级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确保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充分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另一方面,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全科医学科,全面负责全科诊疗和转诊协调工作。

四、怎样落实到位?

      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黄立勋表示,陕西医改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了较好基础。雁塔区和西安交大一附院、莲湖区和西电集团医院建设了医疗联合体,也为全省推行分级诊疗积累了经验。

      为确保分级诊疗工作落实到位,指导意见提出,要同步调整城乡医保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患者合理就诊。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增加基层医疗机构药物品种,满足基层患者用药需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服务,建立覆盖各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促进跨区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规范双向转诊管理,逐步降低上转率,提高下转率,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整体绩效和医保资金使用效率。

五、如何享受服务?

      在城市积极建立医疗联合体

      黄立勋说,我省将进一步促进各层级医疗机构协调联动,在农村全面推行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县镇人员、业务、财务三统一政策,促进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深度融合,将优质医疗资源带到群众家门口。在城市积极建立由三级医疗机构牵头,二级医疗机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的紧密型纵向医疗联合体。鼓励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组建医疗集团、上级医院托管、技术帮扶协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协作,使患者得到整体系统的医疗服务。同时,我省将加强监管考核,规范双向转诊,重点解决好上转患者难预约、康复患者难下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