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期全国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暨国家级继续教育全科实用技能培训班第一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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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各地全科医学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规划》明确提出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全科医学科,加快全科医师队伍培养,加强基层和临床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服务重心平稳下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提高新加入全科医学培训基地的全科医学师资对全科医学以及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和认知,提高全科医生的临床技能,在上海市卫计委科教处的指导下,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联合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全科医学专业委员会、同济大学附属杨浦医院于201762630日在上海市举办“第七期全国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暨国家级继续教育全科实用技能培训班”。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是我国第一个被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国家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示范基地”挂靠单位,也是上海市全科医师师资培训中心所在单位,具有丰富的全科师资教育培训经验,培养的全科师资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

此次培训班将邀请国内全科医学领域的知名专家授课,旨在推广各地全科医学培训的优秀经验,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对于全科医学整体概念的理解,掌握全科医生的实用技能。培训将围绕全科医学理念、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发展、人工智能与全科医学、医学人文精神、医患关系等内容展开。同时,该培训班内容还将授权微医全科学院对培训班授课内容进行实时录像并通过微医平台进行播放,以增加从事医学专业人士对全科医学深入了解的渠道。现将有关的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主办单位: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国家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示范基地

上海市全科医师师资培训中心

海峡两岸卫生医药交流协会全科医学专业委员会

同济大学附属杨浦医院

微医全科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二、 培训对象:

1、 全国各地从事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的师资、管理人员;

2、 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全科医学专业委员会常委、委员;

3、 各省、市、县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要求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及以上);

4、 参与全科临床带教的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科室带教师资。

三、 培训授课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祝墡珠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全科医学系主任,海医会全科医学专委会主任委员

齐学进  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处长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处长

潘志刚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全科医学科主任、海医会全科医学专委会副主委兼副总干事

罗思敏  香港理工大学医疗保健处

王桂良  台湾安法抗衰老医疗集团院长

龚 放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院长、重庆市医学会全科医学专委会主任委员

    苏州市立医院党委书记、苏州市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主委

李慕军  广西医科大学全科医学学院院长、广西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主委、海医会全科医学专委会常委

王留义  河南省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主任、海医会全科医学专委会常委

於小璞  南京市中级人民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南京市法官协会秘书长

    IBM中国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于德华  同济大学全科医学系主任、同济大学附属杨浦医院院长、海医会全科医学专委会常委

江孙芳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全科医学科主任医师、海医会全科医学专委会常委

寿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全科医学科主任医师、海医会全科医学专委会常委

四、 培训方式及内容:

本次培训以理论授课为主,并到社区卫生机构进行参访。

1、 全科医学的基本原则与理念

2、 全科医师的职业素养与技能

3、 全科医学人文精神与医患关系构建

4、 全科医生的临床思维和诊疗技巧

5、 全科规范化培训各地经验介绍(上海、重庆、浙江、河南、广西)

6、 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的现状与进展

7、 全国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

8、 综合性医院建立全科医学科的定位与学科发展

9、 人工智能与全科医学发展

10、 全科医学科研

1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实地参观

注:详细日程安排,报名后将予以通知。

五、 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7626-30日,2017625日全天报到(上海本市代表可在626日早7:00-8:20报到),30日撤离

参访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间201763009:00-12:00

六、 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东院区18号楼3楼福庆厅

注:上海市本市代表在培训地点报到。外省市报到地点为会务组统一安排的住宿酒店大堂报到(具体住宿酒店报名后进行通知)。

七、 考核与结业:

学员在完成所有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将授予国家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示范基地、上海市全科医师师资培训中心联合颁发的上海市全科医师师资培训证书以及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证明(I10分,项目编号:2017-17-00-279(国))。

八、 培训费:

培训费:2000/人,包括师资培训费、会务费、午餐费、证书工本费。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 报名方法:

联系电话: 010-83116360   83116272    83116133    83116339